金瑞科创城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金瑞科创城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改革局金发改行服************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为酒泉金塔金瑞科创城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 PPP 项目中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金瑞科创城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金瑞科创城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金塔县金瑞科创城内,一期工程拟建3座标准化厂房、库房,项目总用地面积68.54亩,其中1#标准化厂房占地11835.64平方米,1#生产车间长129m宽24.5m高14.35m占地3674.35平方米:1#仓库长24m宽22m高7.35m;1#办公区长24.5m宽8m高9.65m;1#门卫24平方米;采用钢结构形式。附属场内道路及配套工程
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25日
总 工 期:253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附件.doc
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6、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且在投标有效******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请申请人于2024年9月25日起(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六、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方法:
1、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式: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8时00分前,逾期不予接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四份)、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上述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内。
2、递交方式:
2.1现场递交(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金塔路2号7层-2号,联系人:杨兴斌,联系电话:******)。
2.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金塔路2号7层-2号,联系人:杨兴斌,联系电话:******)。邮寄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因快递导致《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承诺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申请文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次资格预审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3、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投标申请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西坝镇生地湾社区金瑞路22号
联系人:高兵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金塔路2号7层-2号
联系人:杨兴斌、蒲娜
联系电话:****** ******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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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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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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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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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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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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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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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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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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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的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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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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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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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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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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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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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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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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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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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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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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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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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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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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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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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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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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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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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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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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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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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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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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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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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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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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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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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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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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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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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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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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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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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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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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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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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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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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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理
机
构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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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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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肆份,由投标企业填写盖章后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督单位、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一份。
3、本表必须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和涂改均无效。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公司郑重承诺: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制度,从严从细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卡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如发生工资拖欠行为,由我公司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人: (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