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锅炉维修、运行劳务外包项目
2024-2025年锅炉维修、运行劳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锅炉维修、运行劳务外包项目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4-JKHYLL-G1210(00)
2.2工程特征:本项目拟对2024-2025年锅炉维修、运行劳务外包项目进行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2.4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锅炉设备维修工程、锅炉管道维修工程、锅炉运维项目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5计划工期:
锅炉设备及管道维修工程:2024年9月28日-2024年10月31日;
锅炉运维打压试运行,运维周期自2024年11月1日-2025年4月1日(如因天气原因,需按甲方要求延长供暖时间)。
运维周期: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7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柒拾万零柒仟贰佰柒拾伍元伍角叁分、小写:¥707275.53元。
2.8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锅炉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钳工、电工、起重工)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六个月(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退休证书,投标人投标时请在电子投标文件采用扫描件上传。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ina.gov.cn)、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23日,请投标人在该有效时间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系统要求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9日。
7.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交易通电子交易系统-综合电子标”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电子交易系统-综合电子标”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6
7.2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
7.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
7.4开标系统网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交易通电子交易系统-综合电子标;
******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6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发布。
9.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日内全员进场,并将拟派本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至招标人处,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乾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管理部门:0937-******/******
纪检监督部门:0937-******/******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中天国际A座
联系人:杨桐
电话:******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