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2023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为酒泉市新城区三期两大基地住宅小区项目,面积5.79hm2(约合86.84亩),位于新城区三期,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98°45′77.98″,北纬39°74′60.46″,该项目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的要求,该地块污染程度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肃州区2023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为国有农用地,根据酒泉市新城区三期发展规划,2023年将该批次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该批次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位于城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不位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耕地占补平衡。目前该地块为祥瑞翰林院建设用地。
本次调查的主要工作集中于第一阶段的调查,通过收集资料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结果,结合项目地块的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历史使用的结果,进行了该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调查。通过本次调查得出以下结论: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结合本次调查的结果,本次调查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污染调查工作。